三星掌门人李在镕“没有当归并案”二审维持无
IT之家 2 月 3 日新闻,韩国首尔高级法院外地时光 2 月 3 日就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不当兼并与管帐造假案停止二审宣判,保持一审讯决,认定李在镕无罪。此前,韩国检方控告李在镕涉嫌违背《资源市场法》跟失职,并提请法院,请求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 5 年、罚金 5 亿韩元(IT之家备注:以后约 258 万元国民币)。IT之家得悉,2020 年 9 月,李在镕因涉嫌在 2015 年三星两家子公司 —— 三星物产跟第一毛织兼并进程中把持股价、失职跟管帐讹诈而被告状。此次兼并中,每一股第一毛织的股份可调换三股三星物产的股份,辅助李在镕经由过程其在第一毛织的 23.2% 股份坚固了对三星物产的把持权,而三星物产是三星团体的现实控股公司。检方猜忌三星团体经由过程种种不合法手腕把持股市,举高第一毛织的股价并压低三星物产的股价,这些手腕包含传布虚伪市场信息以及游说三星物产的重要股东公民年金公团支撑兼并。首尔中心处所法院 2024 年 2 月就此案做出一审讯决,认定三星团体旗下两家公司兼并目标并不只限于强化李在镕在团体内的影响力,从总体上看,无奈将其视为不当行动,且不证据可证实此举给股东形成丧失,该案全部控告均无确实证据。因此认定李在镕及崔志成等人均无罪。尔后,检方不平裁决提起抗诉,但现在二审宣判仍保持一审讯决,认定李在镕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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